为提高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规范存量房交易和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提升行业形象,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向全市提供房屋经纪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出倡议:

1、房源信息统一核验。接受业主委托出售、出租房屋时,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约定通过南京市房屋租赁与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监管平台(南京市网上房地产)进行房源核验,严格审核业主提供的房源信息,确保房源信息的准确及真实。

2、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确保真实有效、产权清晰,广告图片和宣传文案相一致,做到所见即所得、所述即所有,杜绝弄虚作假,提高房源可信度。

3、严格审核租赁人数。认真遵守市办公厅印发的《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原则上出租房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

4、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主动将房屋租赁合同通过南京市房屋租赁与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监管平台进行网签和登记备案,配合政府部门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

5、积极配合和组织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和星级评定。配合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并组织经纪机构和人员的星级评定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努力提升客户的满意度,提升星级等级,提升企业的形象,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方便客户进行选择,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

各位同仁、各位从事住房租赁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们,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响应“倡议书”,为规范南京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为新南京建设添砖加瓦。

 

 

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2018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