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设创新名城,人才集聚是重中之中。为服务人才、支持人才,让人才来宁安居乐业,南京人才安居福利再再再升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出炉啦!

 

划重点:

要点一:补贴额度加大!高层次人才可选择申领不少于300万元的购房补贴、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

要点二:租房补贴时间延长!对人才安居办法所覆盖范围以外的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时间由2年延长到3年,人才安居办法认定的企业中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的时限长达5年。

要点三:公积金对人才安居的支持力度加大!南京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人个人贷款限额只有30万,而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即120万!

要点四:南京对这类人不再限购!ABC三大类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购房,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将不再受户籍限制。

要点五: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2017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并于71日正式施行。201813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动员大会》,并发布2018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广聚高端人才,广纳青年人才,广留各类人才。

为落实创新名城的建设要求,用好用足我市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市人才竞争力,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扩大了覆盖范围、增加了安居方式、加大了政策力度,对《办法》进行了深化和拓展。

覆盖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 、重大项目人才……《意见》中对人才“诚意满满”!赶快来看都有哪些突出亮点吧~为高层次人才量身定制安居方式

 

我市将用五年时间,重点引进30名急需紧缺的外国专家、40个海外高端创新团队,挂牌50个支持柔性引才得海外专家工作室。到十三五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增长到311万人。

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的概念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ABC类人才,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12名)、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12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

提供多种安居方式

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B、C类人才:可分别申请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也可申领每月7500元、6000元的租赁补贴,不高于200万元、17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解决各类人才“住”的问题,《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多倡导的是“市场化”路径,不仅通过相关政策鼓励他们购买自住,提供的租赁补贴也与市场接轨,补贴标准达到4050/平方米。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4倍;

A、BCDE类人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购买商品住房

《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的办法》中规定的五类人才——

第一类:《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人才;

第二类: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

第三类: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

第四类: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的人才;

第五类: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异地调宁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

 

上述高层次人才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给予购房资格,同时可选择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的人才房房源,以帮助其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教育问题如何解决?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居住地所在区纳入政策照顾对象,安排区内公办学校入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海外高层次人才能否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政府还将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河西、仙林、江北、江宁等区域,筹建海外人才公寓,并引入国际化医疗及教育资源,在解决海外人才居住问题的同时,满足其健康和子女入学的需求。

 

加大高校毕业生安居政策支持力度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享受多种安居方式

 新毕业的大学生在我市就业后,可申请享受租赁补贴、共有产权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租赁补贴政策新变化

租赁补贴的期限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 ;标准不变,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住房条件由“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调整为“ 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

 

租赁补贴期限说明

符合《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企业性质、行业等条件的限制,以个人名义申领3年的租赁补贴。

 

大学生租赁补贴申请可进入“我的南京”APP中政务“智慧人社”入口进行申请。

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F类人才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符合政府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中工作的,可通过企业申领每月6001000元租赁补贴,期限5年。也可申请租赁3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扩大高校院所、企业自建人才公寓规模

适当放宽高校和科研院所自建人才公寓的配建规模,并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博士后有福利啦!

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专题研究的博士后和出站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有什么鼓励政策?

在站从事专题研究的博士后:参照E类人才享受政策,即在本市选择申请租赁6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每月2400元租赁补贴;

出站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参照D类人才享受政策,即在本市选择申购9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租赁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每月3600元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人才安居的企业范围扩大啦!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企业范围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企业范围有什么不同?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适用的九大类企业的基础上,新增了两类——

第一类:符合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培养一批未来产业要求的企业;

第二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的转型升级、创业创新型企业以及新型研发机构。

 

《意见》中的三种类型企业不受《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企业名录限制。 

支持重大项目

自建人才安居住房

支持重大项目自建人才安居住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投资5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可允许企业在项目用地内自建人才公寓;也可就近就地规划建设部分共有产权房定向供应。

对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的其他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安居支持。

 

什么是人才安居住房?如何筹集?

人才安居住房是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其他主体投资建设,解决本市人才安居需求的住房,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

人才安居住房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企事业单位建设等方式筹集。

 

企事业单位是否都可以自己建设人才安居住房?如何建设?

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土地建设人才安居住房,原则上只能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得改变原有用地性质,不得分割销售,优先租赁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企事业单位申请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应制定建设方案,经市房产、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初审,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纳入市人才安居信息系统管理。  

 

现在政策清楚了,但人才安居政策如何申请?手机上就能轻松搞定!下面步骤仔细瞧~

全市统一构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行 “不见面”审批。人才可通过两个渠道申请:

①“我的南京”APP

申请人可登陆“我的南京APP”,进入政务“南京房产”的“住房保障”模块,点击“人才安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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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号

申请人在微信客户端搜索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进入底部菜单“办事大厅”的“住房保障”模块,点击“人才安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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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访问南京人才安居网(rcaj.nanjing.gov.cn)。《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江北新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措施。